相关问答
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
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此次转让地块位于公主岭市环岭街石人村,总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是公主岭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二批用地。其中21000平方米是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经公主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收储文号为:公-储-第【GS2018-049】号,总收储成本为873、2061万元。6000平米的收纳成本为194、0458万元,计划部门确定6000平方米的土地是商业用地。挂牌转让,设定用途为商业,商业转让年限为40年,剩馀21000平方米的住宅用地计划方式提供商业用地的竞争者,竞争者和小屋改造签订小屋区改造协议的住宅转让年限为70年。商服属城区三级地,住宅属城区二级,建筑面积为59400平方米。
在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经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风景名胜区内恢复或者设立宗教场所的,应根据风景区总体规划并征求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规定报宗教事务部门审批。风景名胜区建设涉及宗教场所的,应当与宗教场所管理组织协商,并征求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申请设立市县级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一)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情况;(二)拟设定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保护地带的范围;(三)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四)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五)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1,48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