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资是劳动者的头等大事,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工资的计算对工资的发放有着决定性作用。日工资计算的两种方法: 1、每月按平均法定...
工资应该按照方法来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小时工资则=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资是工人的头等大事,工人有权为用人单位获得报酬。工资的计算对工资的支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日薪计算的两种方法: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数21、75天计算。日薪=月标准工资÷21、7520.83日全年365日减去104个假日,除以12个月计算。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假日缺勤不计算为缺勤天数。2、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月标准工资÷30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旷工算作旷工天数。
1、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2、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如下: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休息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四条(劳动部发〔1994〕479号)。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间的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例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类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1人已浏览
1,612人已浏览
579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