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有: 1、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
1、最重要的是限制年限。《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买受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取得权属证书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或者换购。上市出售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换购的,必须以不高于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给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确定的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后,方可再次申请购买。具体年限和比例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未满规定年限确需出售的,必须以不高于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给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确定的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1、有当地城镇户籍(包括符合当地配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户。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2007年制定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对经适房上市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30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据此文件精神,业主取得经济适用房的有限产权,居住满五年后,缴纳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的经适房,可以同普通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或用于出租。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2人已浏览
547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2,0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