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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打不动产官司的时候,选择的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但是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因为这是法律上的诉讼管辖限制,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就不会审...
不存在借贷纠纷民事上诉状的基本格式:(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等(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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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因合同的履行过程之中发生合同纠纷,往往给一方当事人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发生合同纠纷第一时间选择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采用过激手段或默默承受损失。
反诉人(一审本诉被告):,男,汉族,1983年6月19日出生,住成都市街号栋单元号。被反诉人(一审本诉原告):,男,汉族,1980年4月21日出生,四川省太安镇龙游村人。 第三人:,女,汉族,1956年9月28日出生,住成都市街号栋单元号。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退还不当得利元整及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反诉人提起反诉之日至退还全部本金之日止 2、判令被反诉人就应当退还的不当得利之债中的元与本诉之债元借款予以抵消 3、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发生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被反诉人以2008年月日从反诉人处骗取的元借条为据,要求反诉人偿还其所谓的借款,并发生讼争。事件发生后,反诉人通过与其母亲,即本案第三人交谈,方知被反诉人采取欺骗手段,谎称与第三人合作投资购买商品房为由,并多次向第三人索要购买商品房的投资费用,第三人在听信被反诉人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反诉人银行卡帐户上进行资金的划转,期间分别于2008年月日、2008年月日两次划款人民币元、元至被反诉人名下,2008年6月3日从被反诉人帐户转回至反诉人银行卡帐户元,进出抵消总计划出款项元至被反诉人名下。第三人从事上述行为时均未告知反诉人,直至本案本诉发生后,反诉人才知道本案的全部真相。
上诉人(原审被告):季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夏某某 第三人:徐某某(原审第三人) 上诉人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2016)浙1127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1127民初821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2016年4月11日,实际借款人即第三人徐某某已经通过货物抵债的方式由被上诉人的丈夫收取了一批玉器,用于抵偿债务,被上诉人起诉的债务已经消灭。 二、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供了2016年3月20日陈某某签收的货物清单,即使是质押,被上诉人也应该将质押物优先受偿。 一审法院对上述“陈某某拿走玉器用来抵偿债务”的事实不予认定是错误的。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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