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执行的需要担保。法院受理先行申请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不提供担保的,可以驳回申请。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最终判决前,根...
法院不会执行担保人的妻子的财产,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不会执行担保人的妻子的财产,因为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一、首先要搞清,在妻子名下的房产,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妻子婚前购买的,又登记在妻子个人名下的,这是妻子的个人婚前财产; 2、其他情况,正常情况下法院能执行担保人妻子名下房产吗,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担保人,正常情况下,都是承担连带责任的。 1、除非,担保人对自己担保的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否则,承担连带责任; 2、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担保人有责任偿还。偿还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予以强制执行; 4、原则上对于唯一的房产,一般是不予执行的。如果是二套以上的,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一套的,现在最高法有新的执行规定,可以执行。具体的操作方法:1、换一套小的;2、根据当地生活水平,房子拍卖后,留5至8年的房租费。
一般情况下,可以的,若法院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还款,那么在债务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