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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出了相应规定:一、 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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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解决。 2、如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审理。不同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起因总归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关于代理词的辩护点这都没有什么固定的答案,可能专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某些水平比较高的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当中就会有一些比较新颖的辩护点,说白了辩护点是要自己想的,而不是法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2、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一、申请调解。劳动人事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机构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调解申请,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进行调解。调解机构应当根据案件指定调解人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双方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四、仲裁审查确认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审查确认。五、告知申请仲裁的权利。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经仲裁审查确认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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