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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
二手房交易需要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双方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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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进行房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规定为准: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转让合同)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结婚需要以下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想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 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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