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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权要求分公司与母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吗

2023-07-16
1、分公司不能作为法人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说它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2、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 3、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有些情况下分公司也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比如说我国国有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补充合同当然有效,因为这个合同是分公司代表总公司签订的,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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