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住房交易手续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二、住房...
二手房交易只公证不过户行吗 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 2、房屋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赠与人可以指定赠与的财产归受赠人一方所有,受赠人配偶不得享有。 1、比如指定赠与房产,建议您在赠与合同或赠与的公证文书中明确写明:“赠与人将上述房屋赠与给受赠人一人所有,并排除受赠人配偶享有上述房屋的权利”。如果您想要您将来去世后指定赠与他人,可以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2、附义务的赠与:如果您与他人没有法律上的扶养关系,但您希望他以后扶养您,您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上该义务或者与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3、设定居住权:如果您将房子赠与他人,但又希望在有生之年居住,您可以在赠与合同中约定赠与人在有生之年有权利在房屋内居住,受赠人在此期间不得转让出售该房屋。若您办理赠与,建议您去公证处办理。
一、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二、卖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88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