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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收购: 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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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市公司是指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有决定权的股票,以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被收购股票的上市公司称为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根据不同的标准,上市公司的收购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协议收购和公开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与目标公司个别股东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实现收购目标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公开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公开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在受要约人承诺后转让股份,以达到收购目的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二、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部分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目标公司部分股份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全面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三、任意公开收购和强制公开收购。任意公开收购是指收购人自行决定的公开收购。强制性公开收购指收购人在法定情况下必须依法进行的公开收购。
上市公司的类型: 1、股票型上市公司(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6)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债券型上市公司(1)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3)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4)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目前,公司收购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公司合并、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公司合并通过签订合并协议共同形成公司的法律行为。资产收购是指企业可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者有选择地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目标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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