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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
有两种:(一)内源融资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二)外源融资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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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条件:主体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在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必须经营3年以上,三年内未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其他条件。上市公司类型:股票型上市公司;债券型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收购: 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收购协议不得在公告前履行。 二、要约收购: 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人自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之日起15日内公布收购要约,期限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收购要约。收购人不得在要约届满后15日内变更收购要约的条件,经批准后可以变更。
市公司出于商业原则和自身发展需要,可以通过以下七种途径申请主动退市: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5)上市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7)上市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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