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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路,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 被告:南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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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追偿起诉状: 起诉书 原告:王a,35岁,身份证号,370xxxxxxxxxxxx,男,汉族,住址,xxxx 被告:李b,36岁,男,工作单位,山东afs,住址,某市a区x号,,,xxxxxxx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已经向信用社履行的担保债务人民币70000.00元及相关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5月12日,被告李b从农村信用联社贷款7万元,我作为保证人之一为其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向李b及保证人求偿,李b为躲避债务,逃到外地,无奈,我向信用社偿还了5万元,以履行担保责任。之后,李b回来,我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偿还我代其偿还信用社的5万元的债务,被告拒不返还,为维权益,诉至贵院,乞请判决。 此致 b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追偿起诉状范本: 原告:南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路,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 被告:南通****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路,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由其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计人民币505176.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一审判 决给付之日止计人民币7578元,共计人民币512754.65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4月26日,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场支行(以下简称“江苏农商行农场支行”)签订了最高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2013年4月25日止,并约定了利息。同日,原告同江苏农商行农场支行就被告上述借款一事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原告在被告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内向江苏农商行农场支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约定了保证的范围及保证期间。 现被告同江苏农商行农场支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被告在取得借款后,却未曾向江苏农商行农场支行偿清全部借款本息,致使原告为其向江苏农商行农场支行代偿了贷款本息计人民币505176.65元。 原告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多次向被告追偿,但均未果。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南通**区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赵。因原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诉河南省速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市物流分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提供答辩意见如下: (一)本案保险关系的成立、履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民事起诉状代位求偿权的取得等诸多因素存在重大瑕疵。 ①.没有充分证据证明11811001338864号保险单的保险费已实际交纳,平安公司对保险费实际交纳与否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 ②.平安公司在被保险人和强公司不能提供租赁合同、场地使用权等情况下,违法与被保险人建立保险合同关系,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存在严重瑕疵 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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