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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重复投保不能获得两份赔偿,只能获得一份补偿。我国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并且根据《机...
主、挂车分别投保交强险能获得双份理赔,主、挂车两个连接使用,造成损失,如果只在主车或挂车其中之一所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则与国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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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是不能随便投保短期险的,只有几种情况可以1、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你符合这几种情况,在哪家保险公司都可以出短期,如果不符合那谁也不敢给你出单的
一辆机动车投保了两份交强险,出险后如何赔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作为被告的保险认为,起期在前的有效,在后的解除,保险应全额退保费。依据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该规程规定,保险应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投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并规定投保人因重复投保解除交强险合同的,只能解除保险期间的起期在后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出险时由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负责赔偿。我们认为,两个保险都得赔付,理由是两个合同都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两个保险都应在赔偿限额内赔付受害人,保险如果旅行了告知义务,相当于把不能重复投保,即使多投只能获得一份保险的条款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来才具有合同的效力。否则因为《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是保险行业协会的内部规定对外是无效的,它只能约束保险。法官判案连参考的价值都没有,因为该规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连规章都不是。法院判决一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参照规章。试想如果保险履行了告知义务,投保人还会投保吗?除非投保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交强险不能买两个。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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