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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应该工伤保险报销费用都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
一般先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最后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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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和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抢救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垫付医疗费,待工伤认定后,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1、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员工无责,是不需要承担任何医疗费用的,工伤医疗费用和因为工伤造成的收入减少都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住院治疗剩余六万元,所在单位要求你们个人承担,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单位要求在评残赔偿所得中扣除,这是不合理的。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规定,单位只能同你们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单位要执意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就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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