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
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四、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申请或确定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减半收费。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 五、刑事附带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审标准减半收取。
辩护人的辩护权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况且,在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因而有人认为辩护人是依附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存在的,辩护人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行为受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实际上,辩护人的辩护权的取得与辩护权的行使是不同的。一方面,无论什么身份的人(律师或其他公民)之所以成为一个案件的辩护人,其本身固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没有这一前提,则辩护人之身份便不能成立,更不要谈什么地位的问题了。但律师或公民一旦取得辩护权成为辩护人后,则法律本身赋予了其许多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而可以独立行使的重要权利,如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及通信、查阅或摘抄案卷材料、调查或申请调查、质证、辩论等等权利,这些基于辩护人本身地位而取得的权利,有的学者称之为“固有权”(典型的如我国台湾)。显然,辩护人行使这些权利无须经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法律也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些权利。辩护人能独立地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的这些权利,说明辩护人有其独立的诉讼地位,而并非必须依附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受他们的约束。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辩护人的活动是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职能而进行的,其行为的目的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并且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辩护人还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某些权利
V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刑期。全案证据上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人已浏览
1,727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5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