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去民政局。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登记才能生效,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的程序如下:...
第一个条件,必须年满30周岁。 第二个条件,有抚育、教育孤儿的能力。 第三个条件,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为了帮助孤残儿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国公民收养娃儿登记办法》的相关限定: 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解决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有收养娃儿的,应当共有到收养登记机关解决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解决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资料证明手续: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娃儿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本领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娃儿的疾病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收养寻找不到生爸妈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时常寓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我国收养法第二条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这里规定了我国收养法的两个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实行收养制度主要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它可以使无依无靠的孤儿,或因某些原因无法随父母生活的儿童,在养父母的抚养教育下,享受家庭的温暖,得以健康成长。 (二)平等自愿的原则。收养是确立养父母子女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为了保证这种拟制血亲关系的稳定,就要求它必须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收养的条件: (1)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满35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下列的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3)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必须履行的手续: (1)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法定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 (2)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想收养孤儿去哪里领养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7人已浏览
486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