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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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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需要满足一些法律的条件的,下面我将具体的分析一下:第一、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藏匿、挥霍或者是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从而产生危及权、、共同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问题的时候,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去申请诉前;第二、受理:就是受理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者是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是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第三、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保全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的金额,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其次是由申请人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供财产担保; 最后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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