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司的董事经理可以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吗

2022-05-06
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可以认为我国的法律是禁止竞争营业的,即规定了竞业禁止,但就公司法的此条规定而言,却存在一定的限制,即竞业禁止的主体只有两个:董事和经理,而不包括股东和监事。但从民法的诚信原则和忠实义务的角度考虑,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显然是存在过错,并侵害了公司的利益,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