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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的权利: (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
私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董事会及经理人员代表公司法人经营业务的权利。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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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权具体分为十四项。 a.生产经营决策权; b.产品劳务定价权; c.产品销售权; d.物资采购权; e.进出口权; f.投资决策权a; g.留用资金支配权; h.资产处置权b; i.联营兼并权c; j.劳动用工权; k.人事管理权; l.工资奖金分配权; m.内部机构设置权; .拒绝摊派权;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公司对股东或经营者提起的诉讼如下: 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抽逃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对股东或经营者提起的诉讼如下: 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2、股东抽逃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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