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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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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产假期限为98天。江苏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统一13天。四种情况下,可以生三个孩子,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护理假。无论什么时候生,生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98天,共计128天。以前只有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延长的30天晚育假,现在不管生不生孩子,都可以有128天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果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提醒大家,请长期病假的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照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工资的80%支付。保胎假期间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间的待遇,只能由上海市劳动局批复(1982年,现在有效)规定,女职工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休息时间办理。因此,女职工只能获得病假期间。
江苏产假128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因此,江苏省产假共128天。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产假分类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这是不符合江苏省产假规定2016规定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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