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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后,自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继承人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此时不需要去办理登记。但是如果继承后,要想进行出售、赠与,或者设定抵押等处分行为...
如没有遗嘱或被撤销就适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继承人拥有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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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结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有一些问题,因为原告可能的理由是你们已经将房屋赠送给儿子了,就是房屋的变更登记可以当成你们的赠与行为。如果这样,房屋是你儿子的婚前财产,因此你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继承的。这样或许可以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考虑的是你不利情况下的办法。如果要诉争房屋是自己的财产的话,你要证明房屋登记上为什么说儿子的名字。登记是否存在错误。
1、在遗嘱继承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其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前提下,继承过户与赠与过户,都需要缴纳契税及其他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 2、否则在继承人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之一的,不需要缴纳契税; 3、房屋赠与、不属于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过户的税费: (1)需缴纳全额契税(评估价的3%)及印花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3)需要缴纳过户时的证件工本费、印花税等,建议当事人于办理过户手续时,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经办的工作人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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