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然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题...
当然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内容应当包括: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 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共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所有材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问题介绍如上
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具有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 2、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债权人; 3、登记申报债权; 4、制定资产负债表; 5、拟定清算方案; 6、股东大会确认清算方案后执行; 7、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6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5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