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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住宅拆迁和商铺拆迁补偿最大的区别就是商铺拆迁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而住宅是没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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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拆迁补偿标准主要为:1、拆迁补偿:(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地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约定的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交换房屋的评估价格。2、安置补偿: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贴 临时安置补供临时安置补贴的 临时安置补的临时安置补贴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具体金额参照政府公告。《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由市政府统一处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一、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由于公房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主要是对职工的一种物质性福利补偿,虽然公房承租人没有产权,但实际上居住权也可以经过转让或者房改手续变现,现在纠纷也特别多。公房拆迁一般对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补偿,共同居住人在武汉市认定认定条件主要是户口在公房所在地,跟承租人是近亲属,和承租人在该处公房共同居住三年以上,在武汉市无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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