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终身监禁”的适用范围为2015年11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也就是说,之前已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特别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终身监禁”是对于犯特别严重贪污受贿、判死缓的罪犯,法院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其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主要用于贪污犯罪。判死刑立即执行过重,一般判死缓轻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判终身监禁。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一、二审作出死缓审判的同时,必须一起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满再视情况。以此强调,一旦决定终身监禁,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条件 《解释》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