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技术服务机构和网络,配备合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改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计划技术服务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行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和住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应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三)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公益岗位中就业;(四)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8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694人已浏览
7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