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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一年起计算点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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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认为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日期:(1)劳动关系生存期间发生的支付工资争议,使用者可以证明书面通知劳动者拒绝工资的,书面通知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日期。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论,劳动者可以证明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双倍工资的时效规定: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一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能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计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1年。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员会,特别是郊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决,我们说适用法律不当,工人应该主张起诉或上诉。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即劳动报酬,不应适用工资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有些地方支持双倍工资的主张权产生后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因此双倍工资可能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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