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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办理项权利登记按照项权利登记顺序配登记项权利全部换完款再未办理项权利登记其未办理项权利登记按照院查封先顺序进行款...
1.首先办理项权利登记按照项权利登记顺序配登记项权利全部换完款再未办理项权利登记 2.其未办理项权利登记按照院查封先顺序进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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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 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 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是拍卖。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人民法院查封房屋如何征收的规定是依据国务院590号令精神,房屋征收是征收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被征收房屋被法院查封可能是由于债务纠纷被抵押冻结,因此房屋查封不影房屋所有权人对征收补偿及签订补偿协议,但法院可以对补偿协议的适当金额进行保全冻结,如果选择产权调换的也可以对安置新房保全冻结待经济纠纷解决后再解冻。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武汉市存量房合同; (5)武汉市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若为单身的,需到派出所或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或到公证处公证;若为离婚的,需离婚证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财产分割协议及至今仍单身的证明;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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