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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的爷爷就不让你带我儿子,是不合法的,他无权要求。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
1、关于自留地的买卖问题,只要你有证据是你家买了,应当认定有效。2、关于建房的问题,你如果有证据是委托爷爷进行建房,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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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的来看,你爷爷的房子是产权房,如果产证上只有爷爷的名字,有两种情况:1、你奶奶如果还在世:你奶奶有50%的产权,那么如果你爷爷奶奶都同意这个房子过户给你,那么你完全不需要考虑除了你爷爷奶奶之外任何人的意见,没有问题,可以过户给你。2、你奶奶不在世:1)你奶奶留有遗嘱:遗嘱受益人享有你奶奶的50%,你爷爷只能过户给你50%的产权。2)你奶奶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律,享有财产继承权的几个人均分你奶奶的50%的房产(包括你爷爷也享有继承权),你爷爷过户给你的产权可以是50%+50%/n(享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希望我的答案可以满足你。
一、主要看你爷爷的意思,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提前将该房产进行分配,以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二、如果你爷爷有意将房屋悉数分给你姑姑,目前不宜做过多工作。建议时下应保存好你父母出钱盖房,及赡养老人的相关证明,待你爷爷去世后按法定继承可以获得部分房产。 三、如果你爷爷有意将房产转给你爸爸,你们可以带着老人提前做一个公证遗嘱,以确保你爷爷去世后,该房产悉数归你爸爸。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情况复杂,有意详谈。
虽然,根据《合同法》的限定,租赁合同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可否解决登记备案无太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解决登记备案的做法确实是隶属违法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限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限定:房屋租赁未解决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仍未解决的,能够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金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金。所以,出租房屋应该解决登记备案。解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法律、法规限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行政义务。不解决登记备案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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