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增强参保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保障其医疗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履行医疗、法定职责的;(二)未将医疗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解除医疗服务协议,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出诉讼、又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