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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 2、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或者赠与他人,而耕地或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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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四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或者用于《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别调整承包地的特殊情形: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四)发包方依法收回的。 前款所列土地在未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或者个别调整承包地之前,应当通过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土地用于承包给新增人口或者个别调整承包地的承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农业户口人员,属于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新生儿; (二)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收养且户口已经迁入本村的子女; (四)符合国家移民政策到本村落户的; (五)其他将户口迁移至本村居住,能够承担相应义务和交纳公共积累,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自愿交回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按照其约定;(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三)承包方依法
有三种情况农村承包地是可以调整的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也就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互换地块的!由于互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是允许的。 当然农民朋友们互换地块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防止以后征地的时候出现纠纷,万一征地的时候只征了一块地,到底补偿款给谁呢?有了合同就没有争议了! 第二种情况,农村有机动地的 农村的机动地是主要是指二轮承包前预留的地,还有全家进城落户后主动退回的承包地等。 机动地可以分配给新生儿或者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地的,原则上是一年一发包。 第三种情况,土地转让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也就是说,张三把土地转让给李四,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且从此以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李四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这种形式,会使张三彻底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要把承包地转让出去的农户必须要有稳定的非农收入,转让之前一定要想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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