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房保障工作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分层补贴、租补分离、租售结合;坚持规范...
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补贴直接划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租金收入账户。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单位可以确定经营单位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经营单位应当具有房屋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经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审核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市建立统一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对保障性住房、住房租赁补贴和住房保障对象实行信息化管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8人已浏览
1,399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5,9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