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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分公司没有股东,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只有负责人。分公司归属总公司管理,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职员工能做其他公司的股东,只要单位的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就可以,在实际生活之中,职员是其他公司股东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为了避免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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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身不能购买或收购自己的股份,如果收购必须进行减资变更.你指的如果是公司的其他股东,那么公司的股东在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时应该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你是高价购买,则应该没问题.你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通过诉讼也不一定就要上法庭把双方关系搞僵,诉讼只是解决纠纷的手段,诉讼后还可以撤诉嘛.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你朋友是公司的股东,会得到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另外,章程、设立登记申请书等处会有你朋友的签名,股东名册等也会有他的名字。 公司增资,你朋友可以不增资,另外,你朋友对增资等事项还有表决权。 《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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