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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法律仅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对劳动合同形式及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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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工资待遇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来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1、着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建议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拨付必要的经费,保障环卫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政策法律落实到位,同时建议政府适当增加环卫事业编制,使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通过考核转为事业单位职工,让环卫工人有希望、有奔头。建议财政从每年的城市维护经费中提取部分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2、建立工资保障机制。 鉴于环卫工人这个特殊群体从事的最脏最苦最累的劳动,建议政府根据全国的工资水平及经济水平合理确定(省,市区、县区)临时环卫工用工工资相对统一标准和统一实施办法并强化贯彻力度,取消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将环卫工人的月工资标准纳入到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应社会保险,改善工资预算结构(基础工资+岗位津贴+高温补贴和御寒补贴),加大工资和岗位津补贴向一线环卫工人倾斜的力度。 3、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环卫工人长年与垃圾打交道,接触的病菌粉尘是超常的,用人单位应建立环卫职工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环卫工人每年进行1—2次身体健康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省、区、市、县应该将环卫工人纳入到困难职工健康体检民生工程项目,这是着力保障和改善环卫工人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建议地方政府投入经费,坚持环卫工人每年1—2次健康检查。 4、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 改善环卫工人的作业环境。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清扫工具、除雪(机械)的添制投入,统一配置和发放劳保用品和劳动工具,增加保洁区域机械作业水平,降低其工作强度,减少职业危害。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工伤职工所在的单位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资待遇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如何计算,《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但是各地的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正常出勤工资;二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由此可见,河南省工伤治疗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待遇除了不包括加班费,应得到的工资是工伤前正常出勤的工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就专门解释了什么是“原工资福利待遇”,即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资待遇可享受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此,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一般也是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就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根据本人的实际伤残情况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请注意,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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