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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讨要工资: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
目前是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要员工和单位建立实际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就是该单位的员工。可以签订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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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没有临时工的说法,只要员工和单位建立实际劳动关系,那么该员工就是该单位的员工。可以签订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单位支付员工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同时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工资。所以员工当天做完当天没有结清工资并不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收集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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