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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如协商不成,向劳动部门投诉。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
一、对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说吗的回答如下: 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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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主张五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辞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作为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辞职。劳动者合法的辞职方式就是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同意,30日后劳动者都可以走人,且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但此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可能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现在单位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合法情形,劳动者应该以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辞职,此种辞职方式即刻发生法律效力,也是合法的辞职方式。同时,依法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要让单位签收或特快专递你的辞职通知书,这个通知书一定要写明合法的辞职理由。
首先,你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是辞职。辞职是在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你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两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赔偿,如果经过劳动局要求,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上述赔偿金,要加倍支付赔偿金。 另外,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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