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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可以减刑的情况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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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教育改造,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减刑: 1.组织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不得减刑有以下几种情形: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相应的严格了重大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推动改变“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刑罚轻重不平衡现象。 3、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假释。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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