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第六十五条发包人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发包工程,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肢解发包建设工程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超过本单位资质等级承包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格证书承包工程的,予以取缔,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吊销资格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竣工前预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2、建设单位应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手续;3、提交工程竣工技术档案;4、已签订质量保证书;5、向质监站提交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证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8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507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