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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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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包括的行为种类非常多,涉及的罪名达数百个。可以举例如下: 盗窃,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涉嫌盗窃罪。 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谎言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据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 强奸,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幼女的,构成强奸罪。
这是一个非常根源和基础的问题,但我看很多人把这个问题聊得非常复杂,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用一句话就能基本概括,那就是:只有行为被认定为犯罪,才会产生刑事责任。这个犯罪包含了故意犯罪,以及法律有规定的过失犯罪。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所谓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是过失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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