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权人是你的父亲的话,是以前的婚前财产的话,就是你父亲一个人的房子,由他直接过户给你就行了。如果是以前的婚后财产,那么就是你父亲和你母亲一人...
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产权人还健在而且子女多的话。建议去做公证继承。不然产权人百年之后,继承问题复杂,趁着人在,直接说明白。 如果现在不做公证,等到产权人百年之后,也要去做继承公证的。
建议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依据《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针对继承不用公证广州吗这个问题,有以下回答: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否则通常会要求当事人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不然不给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该规则的依据是1991年《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即“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操作规则执行了20多年,之后在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公报案例中被认定无效,笔者之前就此写过一篇文章(详见附文)。让人幸喜的是,2016年7月5日,司法部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废止1991年《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赞!在此之前,国家未对此出台明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仅仅是一篇最高院公报案例表明不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估计全国大部分房产登记机关很难主动改革,公证机关或许也更不愿意放弃这一块“肥肉”。2016年7月5日,司法部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废止1991年《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个问题以后不应该再有争议了。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申请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时,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产登记机关不应再强行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未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应成为房管部门拒绝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571人已浏览
4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