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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者涉及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是否以聘用制留用是单位的权利,事业单位还会收内部制度限制。缓刑人只要在缓刑期内不再犯...
具体情况还是需要看您自身的身体条件和单位的要求了,建议您详细情况与招考单位进行协商。在体检环节,妊娠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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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公司前,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公司前,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021。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缓刑是对判决宣告的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数罪并罚后宣告的刑罚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而不能一缓再缓。况且,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考验期内新的犯罪就更应该导致刑罚的执行。 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程度是评价犯罪分子社会危害性的两个重要因素。如同累犯一样,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较强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其社会危害性较之初犯、偶犯来说显然更大。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必须施以实刑惩罚,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和改造作用,达到刑罚的目的。 综上,对于缓刑期间内犯罪还能适用缓刑吗的回答应该是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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