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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或出...
变更户名需携带以下材料: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原税发票,契税发票 继承人、原房产人身份证,户口部,原件,复印件要有证据本人为合法继承人。(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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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户籍变更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父母离婚的,需要父母双方在场签字。一方不能在场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2)父母双方及未成年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原件及复印件);(5)父亲(母亲)死亡证明(父亲[母亲]死亡的出具);(6)收养证明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出具);(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18岁以上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户口项目申请表》;(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4)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失业证明、失业证明、下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亲属关系证明(随父亲或母亲姓名出具)(原件及复印件);(6)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出具)(原件);(7)收养证明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出具)(原件及复印件);(8)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出家或还俗证明(出家或还俗人员出具)(原件及复印件);(9)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办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地址:顺城街391号电话: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50928-83江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369797号金牛公安认证中心地址:交大路178号电话:028-86498号武侯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5092818号高新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6406317号武侯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5092818号高新公安认证中心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成华公安认证中心地址:福青路2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612天府新区认证中心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电话(天府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33331616青白江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88888888-028-028-8-028-028-028-028-8-028-028-028-08-08-028-08-028-08-0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8-08-08-0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8-08-08-028-08-028-028-08-028-028-028-028-028-08-08-08-028-028-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如果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必须签字。如果一方不能来的话,公证机关会发行同意更改孩子名字的公证书。(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上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发行)(原件和复印件)(5)父母的死亡证(父母)死亡证(原件和复印件)(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原件和解除收养关系的发行)(7)亲属关系证(原件和复印件)(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资料:(1)《变更户籍项目申请书》(2)居民户籍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4)国有部门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发行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书,非国有部门人员由文件管理部门发行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书,无职业人员发行无职业证明书(包括待业证明书、失业证明书、下岗证明书)(5)亲属关系证明书(随父母发行的证明书)(必要的证明书和6人员发行同意变更的证明书)。
公安机关对姓名变更从严掌握,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如你所述情况,你需要本人提出申请,持相关有效证明,如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一些能证明正式使用过你所说姓名的材料,和户口本、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经调查核实报再报县局进行审批。对因经济纠纷等问题正在接受调查的,一律不准更改姓名。 身份证名字怎样改? 1、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4、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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