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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办理权利恢复...
你的专利申请费还没有交,最好的解决办法不是办理恢复手续。因为办理恢复手续的话,要多交1000元恢复费。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重新提交申请,并要求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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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对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权利丧失提供补救的机会,特规定了请求恢复权利的程序。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专利权恢复请求书应当包括请求恢复权利的理由,在恢复权利请求书后面附上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授权费,滞纳金复印件各一份。尽快办理,不要等到国家局下发权利终止通知书后才能办理。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相关的授权费是跟“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块交。 一般专利局是这样处理专利无效的,如果专利人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或者其他办登手续,专利局将视为专利人放弃专利,除非专利人有不可抗逆因素,否则直接将专利技术公开为社会所有;因此如果在接到专利局通知的时候就应该办理相应的补救手续,该办登的办登,该交年费的交年费。 当然如果专利技术已经是超过专利保护的年限那么专利直接就无效了,这个是法定规定,专利人就不能进行专利权的恢复了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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