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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可以参与众多的民事活动,在民事活动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若分公司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诉讼,其是否可以作...
1、分公司能够依法作为原告。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分公司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由其主要负责人代表分公司参与诉讼活动。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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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何为“其他组织”?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进行了专门解释。根据其中第5项的规定,“其他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只要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可作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由此,分公司可以单独作为原告起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在审判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作为原告的起诉人,很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为被告,有些以有限责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对上述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l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第四十条第(五)项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参加诉讼;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法》第十三条第l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于《公司法》是一部特殊的法律,发布时间比《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晚,分公司不能参加诉讼,只能参加诉讼,享有承担义务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所以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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