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l/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9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