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发包方不可以以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于已收回的,应当返还。另外,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收回的农户撂荒承包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开荒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他不属于自留地也不同于自留地,其权属为村集体所有,但由于当时我国缺粮,鼓励农民自己开荒种粮,后来便成了农民自家的地了,不但村民自己这么认为,村里也不与村民起争议,但现在看来,一没有合同,二不是自留地,所以只能视为四荒地。可以与村组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限可延至50年。如果村委会要收回,可以要求得到补偿,因为这么多年的投入肯定不少,经营成果是应该得到补偿的。
1、别人要荒地,应该出示土地使用证。没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土地归村集体所有。2、村集体应该收回荒地后,重新发包。同等条件下,原来在荒地耕种的,有优先选择权。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闲置地收回国有或收回归集体所有的闲置期限2年无论是政府原因闲置还是其他单位、团体的原因期限都是一样的但是农民要恢复耕种仍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年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3人已浏览
1,638人已浏览
1,584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