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本违约后,违约方不能解除合同,而解除权属于非违约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
根本违约后,违约方不能解除合同,而解除权属于非违约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本违约后,违约方不能解除合同,而解除权属于非违约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发生根本违约时,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但合同解除权属于非违约方。
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完全实现合同目的”,此时合同相对人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根本违约具有法定解除权。
1、一方违约,另一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一旦违约都可以解除合同。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根本违约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不在于使债权人在另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获得解除合同的机会,而在于严格限定解除权的行使,限制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以后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一限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一方面,在许多情况下,合同解除对非违约方是不利的。 2、另一方面,要求在任何违约情况下都导致合同解除,既不符合鼓励交易的目的,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例如一方虽已违约,但违约当事人能够继续履行,而非违约方愿意违约方继续履行,就应当要求违约当事人继续履行,而不能强令当事人消灭合同关系。因为在此情况下只有继续履行才符合当事人的订约目的,特别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一部分内容,如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财产,将会耗费不必要的费用、造成资源浪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2,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