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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销售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租赁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
1、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 2、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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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小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法律上不允许交易。从某种意义上说,小产权房其实只是一个泛指和俗称,并不是法律形成上的正式称谓。其实主要是指乡镇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而不是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不能构成真正的产权。在今天的中国,通常是指以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出售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是农民自己组织的商品房。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有两种:第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子。一般这种房子属于集体,除了集体内部人员,没人能买。二是建在集体企业用地或非法占用耕地上。
买卖小产权房具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目前的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法律仅仅不保护非法买受人的权益,但对于集体组织来说,其对房屋所享有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对于这种情况,由于房屋本身不合法,法律不保护此房屋上所附的任何权益。
三是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这种房屋的产权不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由乡村一级政府发放,也叫“乡产权房”。这种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是我国实行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第一,小产权房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第二,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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