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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失业险领取的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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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领取:劳动者已经失业,办理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在失业前和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已经满一年的。
1、员工领取失业金,需要员工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且缴纳失业保险累计12个月以上者方可领取。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3、证明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是需要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并且不能是以本人辞职的原因离职即可。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规定:《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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