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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立即生效的通知,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是签收之日起满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月中应继续提供劳动并获得劳动报...
1、虽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3、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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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因此,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与其续签的,应当提前预告。如果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的,应当续订合同。其他情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因不景气,负债累累,决定不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向你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但如果你仍然是国企单位(现已经倒闭)的下岗职工(即在职不在岗)的话,那么,你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只能是雇佣或劳务关系,与你签订的年薪制效益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而适用《合同法》及《民诉法》;公司可以不与你续签合同(年薪制效益合同),且无需向你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如果上述分析成立,你将无法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由于你“社保一直在原单位交”,因此不存在要求现公司补偿社保和滞纳金问题。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也都不能主张周六加班的双倍工资以及去年的因3年合同提前解约的补偿金。建议,你先弄清楚你与现公司之间究竟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雇佣或劳务合同关系,以确定面临现在的境遇时,你该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是受法律保护的。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作为劳动者,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3、在离职期限到期后,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你都可以自行离开的。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将全部的工资支付给你。5、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在你向劳动局投诉后,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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