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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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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和监督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开展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四)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六)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以及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非正常、合理的收费水平提供服务,妨碍公平竞争;(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客户回扣,以承揽业务;(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交易当事人自主选择国际海运辅助业务经营者,或者以其相关产业的垄断地位诱导交易当事人,排斥同业竞争;(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事绍兴黄酒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 (二)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三)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与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四)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虚标酒龄、冒用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风险提示: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法律责任: 1、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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